根据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:“第八条(三)使用有毒、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、有害物质的”类型的企业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。
根据江苏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方案(2024-2025年),同时结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2025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通告要求,我公司属于“双有企业”,故按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。现向公众公示我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,请社会各界对我单位进行监督。
表1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如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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